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告公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
访问量:
【打印文本】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州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州“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的自治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州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州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非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深化全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州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6.负责制定全州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州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州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参与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州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州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州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州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州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州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州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州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和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州级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州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州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州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农科所主要职责:

1.发挥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的作用,全面服务我州“三农”工作。

2.承担区域农业科技体系建设任务,国家、省、州科研攻关课题,指导并带动县级农业科技人员培训,创新能力建设,有效提高本州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州农业重点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以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为重点,开展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本区域主要作物新品种选育及制种技术研究。

4.对本州农业产业具有重大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主攻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土壤改良及培肥技术、耕作改制、农业节水、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等技术研究及技术开发。

5.承担农业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展本州主要农作物危险性病虫、草害发生规律及防治(除)技术和防灾抗灾技术研究。

6.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州重点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和技术难题,开展与国内外、省内外的学术、技术交流、国外智力引进,及时掌握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动态。为我州重点产业的发展和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7.围绕产业发展有针对性的农民培训、现场指导、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州畜牧站主要职责:

1.负责全州畜禽(蜂)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技术指导

2.负责全州畜禽(蜂)改良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全州畜禽(蜂)养殖实用技术推广工作

州畜科所主要职责:

为阿坝州畜牧科技进步,畜牧业生产发展服务。

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履行种子(食用菌)、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等执法职责。主要负责查办全州农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跨行政区域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州农业农村局聚焦“三地共建、五业同优”,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发展新战略,立足“6+N”现代高原农牧产业体系打造,重点培优现代高原畜牧产业和优质特色果蔬产业集群,着重在抢机遇、强功能、补短板拼经济、抓发展上持续探索发力稳步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高效发展,力争确保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以上、一产增加值增长4%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以上粮食稳产16万吨以上

1)强化措施,守牢底线,全力确保粮食稳产增收。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严格守住74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有力推动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高标准、严要求抓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整治,不断改善和提高耕地地力,持续提升生产能力,全力确保粮食稳产增收。

2)强化优势,聚力打造,推进产业高质高效发展。聚力以现代高原畜牧产业及优质错季果蔬产业集群培优做强,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产业联动发展新格局。同时引导培育发展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基地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深入推动“三业融合、三链同构”,促进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

3)强化服务,加快示范,不断扩大科技推广效应。精准抓好科技“组团式”帮扶,深入开展“院地”“校地”等合作共赢模式推广,加快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广运用。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田间地头、生产一线技术服务,推广良种良法,切实提高种养科技水平。

4)强化生态,抓实整治,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坚定扛起生态重任,严格抓好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加快推行绿色低碳、高产减碳种养模式。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2.州农科所扎实推进国家大麦青稞产业技术体系-阿坝综合试验站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麦类创新团队、玉米创新团队工作,强化种质资源的鉴定与评价、保护与利用。持续加强科研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白湾海椒”育种材料加代和选育工作、开展甘蓝根肿病防治药效试验、开展蔬菜新品种引种筛选试验、开展辣椒新品种生产示范。做好省农科院阿坝分院的项目承接、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

4.州畜牧站确保畜牧业不断向现代畜牧业迈进,畜牧生产不断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畜牧业保持较稳定的发展状态,完成生猪保供及市场供应的相关工作。积极与相关单位衔接,争取各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州畜牧站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及养殖户的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各县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扩繁场的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和新建等工作。督导各县开展改良工作,不断寻求新的技术和新的发展方向,使我州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畜禽改良工作力度不断提升。

5.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州农业执法培训,借助“法制教育网”、“学法考试平台”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在处罚程序、文书规范等必备执法基础技能上的全覆盖培训。提升安全责任意识,抓好农机安全执法。紧盯农业执法重点,稳步推进“十年禁捕”。严把省际指定通道关口,强化防疫监管。加快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执法办案效率。加快解决“农机员”和土地流转信访问题,扎实开展环保督察核查工作。

6.州畜科所继续争取科研项目立项。一方面继续对接落实今年已申报项目,另一方面提前谋划做好2024年的各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全力推进各项科研课题实施。全面实施新立项科研项目和延续项目,对照任务合同书,按任务指标和研究内容一一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做好科研项目验收和科研成果申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独立二级预算单位4个。分别是:阿坝州畜科所,阿坝州农科所,阿坝州畜牧站,阿坝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737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2.1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737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7.21万元,项目支出654.9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72.1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80.8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2.17万元

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1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2万元,农林水支出5116.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72.1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80.82万元,主要原因2024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515.87万元,占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6万元,占11.93%;卫生健康支出363.2万元,占4.93%;农林水支出5116.59万元,占69.4%;住房保障支出496.91万元,占6.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4年预算为487.87万元,主要用于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4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586.4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3.2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9.65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医疗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13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7.0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3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3.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21.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41.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9.5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技术实验示范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及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为496.9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1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13万元。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11.62万元。较2023年预算经费减少0.14万元,减少0.12%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

(三)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13万元。较2023年预算经费增加20.49万元,增加10.26%,主要原因是业务用车经费加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2023年预算经费相比无变动,增长0%。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4.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77万元,增加3.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我部门固定资产6576.3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72.17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附件:2024年阿坝州农业农村局部门汇总预算公开报表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赵怡、刘元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